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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关于对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研究生予以退学的公示

创建时间:  2022/12/12  邓红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公司员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2022年度公司第29次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未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予以退学,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其研究生学籍,并在15日内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对学校的退学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本次退学员工中,有以下员工联系不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3年2月9日。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文件已送达。

学号

姓名

专业

年级

层次

14820136

李新文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2014级

博士研究生

14820145

汪宁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2014级

博士研究生

14820151

吴慧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2014级

博士研究生

16610085

陈昌辉

机械工程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16610090

彭云飞

机械工程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16610096

孙远

机械工程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16610098

闵陆军

机械工程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16610099

吴洪刚

机械工程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16610137

廖宁

工业工程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16610139

王文

工业工程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16610140

卢京哲

工业工程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16610143

蔡东春

工业工程

2016级

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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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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